临床治疗包括复位、固定、功能锻炼,复位和固定是基础,功能锻炼是核心。
(一) 康复治疗的基本方法:
(1) 愈合期康复治疗:骨折复位后固定后2~3天就可以开始本期的康复治疗。
1) 运动疗法:对受伤肢体及手和关节活动进行功能训练。既包括被固定的局部的肌肉合近远端的关节,也包括未被固定的肢体邻近的肌肉和关节的功能训练。伤后1~2周,此骨折端为纤维性连接,容易再移位,故此时应在骨折远端进行按摩和肌肉做等长收缩活动,肌肉收缩要有节奏、缓慢的进行,要尽最大力量收缩,然后舒张、松弛重复进行。但骨折部位的上、下关节应固定不动。
2) 物理疗法:为改善局部血运和营养,促进渗液及代谢产物的吸收和组织再生,促进股痂的形成,可用光疗法、透热疗法治疗。为提高局部钙、磷浓度,促进骨折愈合,可应用直流电离子导入法治疗。
(二) 恢复期康复治疗:
骨折临床愈合,去除外固定后进入此期。一般从伤后2个月到1年以上。这期骨折端已稳定,且耐受一定的应力。本期康复治疗的主要目的是争取关节活动和激励得到迅速而充分的恢复。为此必须加大关节的活动范围,加强肌力训练和抗阻力训练活动。
1) 运动疗法
主动运动:包括摆动练习,徒手主动运动,利用肢体重力作用及肌力的协同作用,做大幅度动作训练。
被动运动:由康复医务人员实施,对不能完成主动运动的病人,应进行关节各轴向运动,动作易平缓,以不引起明显的疼痛和肌肉痉挛为度。切忌用暴力被动活动,以避免新的损伤或骨化性肌炎的产生,甚至在发生骨折。
助力运动:病人可以用自己的健肢帮助患肢进行运动,也可以用特别器械做自助运动。
动力牵伸:病人在固定的器械上利用自身重力做关节牵伸活动。
2) 物理疗法:包括温热疗法、光疗法、电疗法和超声波疗法等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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