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疗在肿瘤治疗中的地位
恶性肿瘤是一种多发病、常见病,已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恶性肿瘤发病一直呈上升趋势,据WHO报告,1990年全世界癌症新发病例数约807万,比1975年的517万增加了37.4%;1997年全球的癌症死亡数约620万。如果依照目前趋势,至2020年随着人口达80亿,全球将有2000万新发病例,其中死亡率将达1200万。据统计,目前我国癌症总发病率约为200 /10万, 癌症总死亡率约为110/10万。
目前肿瘤的治疗手段已越来越多,但手术、放疗和化疗依然是三种最有效的主要治疗手段。放射治疗因其适应症宽、疗效较好在肿瘤的治疗中有着无可置疑的重要地位,据国内各大肿瘤防治中心统计,大约有70%的病人需要接受放疗,而在国外如美国、日本等,接受放疗者约占当年新发病例的50~60%,目前仍有上升趋势。随着科学的发展,肿瘤的治愈率也在逐渐提高,WHO公布目前三大手段结合总体治愈率为45%,其中手术占22%,放疗占18%,化疗占5%;在55%未治愈的患者中,18%是局部未控,37%是远地转移,而在这些未控和远处转移的病例中,绝大部分病例在某一阶段需要放疗。由此可见,肿瘤放疗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其贡献是不言而喻的。
(案例)
二、放疗的原则
从肿瘤治疗角度来说,放疗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对肿瘤的治疗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放疗可以直接引起肿瘤细胞损伤包括致死损伤、亚致死损伤和潜在致死损伤。
2.放疗可以抑制肿瘤血管的再生及封闭细小血管和淋巴管。
3.放射可以引起受照部位炎性反应,诱导免疫细胞进入受照区域,增强对肿瘤细胞的吞噬作用。但随着放疗剂量增大,这一作用将大为减弱。
放疗的原则:
归纳起来有四点:
1.照射范围应包括肿瘤;
2.要达到基本消灭肿瘤的目的;
3.保护临近正常组织;
4.保持全身状况和精神状态良好
三、放疗的临床应用
一)根治性放疗
以放射治疗作为主要根治手段来达到治愈肿瘤的目的。但放疗过程中,如果病情发生变法(如出现远处转移)、治疗反应比预期大或其他原因可改为姑息治疗或综合治疗。
一般,根治性放疗主要用于皮肤癌、鼻咽癌、声门癌、早期食管癌、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早期宫颈癌和某些脑瘤如垂体瘤等
二)姑息性放疗
顾名思义,放疗目的只是姑息治疗。分高姑息和低姑息两种。前者是为了延长生命,经治疗后患者可带瘤生存多年乃至正常工作(如中晚期宫颈癌),后者主要是为了减轻痛苦,往往达不到延长生命的目的,多用于止痛(如骨转移)、解除或缓解压迫(如脊髓压迫等)、梗阻(如食管癌、胃癌等)、出血(如宫颈癌)以及脑转移症状等。在姑息放疗过程中,应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方案,如果低姑息治疗很有效,可改为高姑息,而高姑息治疗很有效,也可改为根治放疗。但如果预计姑息放疗疗效很差或不能减轻症状时,则不应勉强放疗或勉强用较大剂量放疗。
三)综合治疗
指放疗与其他治疗手段相结合以期达到最有效治疗肿瘤的目的。综合治疗是目前肿瘤治疗的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各种肿瘤治疗手段日趋科学和成熟,对综合治疗的探索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经验。
四)急症放疗
在肿瘤病人的病程中,有时出现的一些急性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对有些急症,放疗是最有效的缓解手段之一。这些急症包括:
1.出血:因肿瘤坏死引起的出血,往往用常规止血方法效果不佳,只有在肿瘤消退后才能自然止血,。例如宫颈癌、肺癌的大出血,用一般药物和压迫只能暂时止血,而放疗数次后即有很好的止血效果。
2.上腔静脉综合症:肺癌和纵隔肿瘤易引起上腔静脉总合症,病人就诊时面颈部肿胀、颈静脉、胸壁皮肤静脉怒张,严重呼吸困难。这时,虽然冲击化疗有一定疗效,但大都没有放疗效果直接、明显。
3.肺不张:因肺癌压迫所致的大范围肺不张,急诊放疗可使呼吸困难明显改善,而且如果治疗及时,肺不张的复张率可高达88%左右。
4.颅内高压或椎管内压迫:因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所致的颅内高压或脊髓压迫症,放疗是目前公认的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有时放疗可立显奇效。
5.止痛:因肿瘤直接侵犯或骨转移引起的剧烈疼痛,放疗是相当好的治疗方法之一,止痛有效率高达80%以上。
6.解除肿块压迫和梗阻:如食道癌引起吞咽困难、髓外浆细胞瘤、喉癌引起的咽喉部阻塞等均可用放疗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