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目前中国女性发病率最高的癌症,而且发病年龄年轻化,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患者在诊断乳腺癌时尚未生育,或在治疗后仍有生育二孩的需求。关于乳腺癌患者的生育问题,美国国立综合癌症协会的《乳腺癌指南》及英国皇家妇产科医师学院的《乳腺癌和妊娠指南》综合了既往已有的研究和一些专家共识,给出指导意见。
1.生育会增高乳腺癌的复发率或转移率吗?
美国和英国的指南均认为,生育不增加乳腺癌复发,也不影响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甚至能够降低患者死亡的危险。同时,患者所生育后代的遗传异常和儿童期肿瘤发生率也未明显增高。当然,已经确诊为晚期转移性乳腺癌的患者,不建议怀孕。
2.未生育或想生二孩的乳腺癌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注意什么?
化疗和内分泌治疗会损害女性卵巢功能,有部分患者在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可能会停经,甚至失去生育能力。所以,乳腺癌患者若还想生育,在治疗开始前,就需要与主管医生充分沟通,做好生育保护,选用对卵巢影响小的药物,并且采用保护卵巢的药物,比如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应用此类药物可以使乳癌化疗导致的闭经比例显著减少。
对于年轻的乳癌患者来说,由化疗引起的闭经多为一过性的,多在化疗结束6~12个月恢复月经。这是因为发育中的卵泡被化疗药破坏,新的卵泡从始基卵泡池生长需要时间。目前,也可借助胚胎冻存技术,在化疗前把健康的卵细胞冷冻保存起来,将来用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
3.治疗结束后多久可以生育?
目前研究表明,有腋窝淋巴结转移的乳腺癌患者术后5年怀孕相对安全,但怀孕前必须做一次全身检查,排除肿瘤复发和转移。这些检查包括影像学检查(胸片、B超、CT、骨扫描)、血常规、生化、肿瘤标志物检查等。
如果是腋窝淋巴结未转移的早期乳腺癌患者可考虑术后2~3年怀孕。若使用了内分泌药物(如他莫昔芬),至少停药6个月之后考虑怀孕。
4.乳腺癌患者怀孕及哺乳期间注意什么?
由于化疗和靶向治疗可能影响心脏功能,怀孕也会加重心肺负担,所以孕期乳腺癌患者要特别重视心脏的检查及其他脏器定期复查。但是,怀孕期间不要进行任何射线的检查,孕期胎儿的情况和畸形排查须遵循妇产科医生的指导。
保乳术后的乳腺癌患者生育后,母乳喂养并不是禁忌,只要没有接受药物治疗,哺乳就是安全的,于患者本身也没有坏处。但接受治疗过程中(如化疗、内分泌治疗),是不建议母乳喂养的。保乳的一侧乳腺由于手术和放疗,可能会出现乳汁分泌减少或哺乳障碍,但并不影响乳汁的质量。
最后强调,由于不同的乳腺癌患者病情存在差异,接受的治疗也不一样,各种治疗对生育影响也不同,所以患者在准备怀孕之时,一定要咨询了解自己病情的乳腺科医生,同时也需要征求产科及生殖医学科医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