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心跳骤停为儿科危重急症,表现为呼吸、心跳停止,意识丧失、突发面色青紫或苍白、或抽搐,脉搏消失,血压测不出。各种严重疾病、窒息、电击、溺水、严重外伤等突发意外事故均为其常见原因。
呼吸心跳骤停说明患者面临死亡,及时发现,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往往可起死回生。另外普及院外心肺复苏知识,有利于意外事故致呼吸心跳骤停患者就地积极抢救,增加成功机会。
临床表现
1.神志突然丧失,出现昏迷、抽搐。
2.发绀或面色苍白。
3.心跳停止或心动过缓,年长儿心率〈30次/分,新生儿〈80次/分。
4.呼吸停止或严重呼吸困难,无有效气体交换。
5.颈动脉和股动脉搏动消失,血压测不出。
6.瞳孔散大。
7.心电图等电位线或室颤。
诊断鉴别
诊断依据
1.心跳停止。
2.颈动脉和股动脉搏动消失,血压测不出。
3.心跳呼吸相继停止,何者先停止,由原发损害决定,其间隔可长可短。
4.神志突然丧失,出现昏迷抽搐。
5.瞳孔散大,面色苍白或青紫。
6.心电图监护示:心搏徐缓、心室纤颤、心室停搏。
疾病治疗
治疗原则
1.立即建立通畅的呼吸道。
2.立即人工呼吸。
3.心脏按压:胸外心脏按压,胸内心脏按压。
4.应用心肺复苏药物。
5.心电图监护。
6.保护脑、肾功能。
7.低温。
用药原则
1.心搏、呼吸停止,紧急复苏时应用肾上腺素、洛贝林进行心肺复苏。
2.心动过缓时应用肾上腺素或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增快心率,并加用5%碳酸氢钠、地塞米松等,低钙时静注钙剂,钙正常时可用异搏定。
3.呼吸心跳基本恢复后,可用20%甘露醇、速尿,减轻缺氧引起的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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