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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哮喘防治

 
  哮喘的临床症状因发作的轻重和支气管狭窄程度而异。典型的症状为发作性呼吸困难、喉部喘鸣和咳嗽,有时咳嗽为部分患者的惟一症状。这种发作可经支气管解痉药物缓解或自行缓解,如患者有上述临床表现,诊断并不困难,但一些特殊类型的哮喘需引起临床医师的注意。 

 
  咳嗽变异性哮喘(CVA)
 
  CVA是指以慢性咳嗽为唯一或主要临床表现,无明显喘息气促等症状,但有气道高反应性的一种不典型哮喘。国内外多项研究发现,CVA是成人慢性咳嗽的常见病因,国内多中心调查显示其占慢性咳嗽病因的三分之一。
  CVA的主要表现为刺激性干咳,通常咳嗽较剧烈,夜间咳嗽为其重要特征。部分患者有季节性。在剧烈咳嗽时可伴有呼吸不畅、胸闷、呼吸困难等表现。常伴发过敏性鼻炎、感冒。异味、油烟和制冷空气容易诱发或加重咳嗽,但此临床特点不具诊断价值。

  支气管激发试验是诊断CVA最重要的条件,但需结合治疗反应,抗哮喘治疗有效才能确诊,临床上亦要注意假阴性的可能。绝大部分患者诱导痰嗜酸粒细胞增加,少部分显著增加,但总体增高比例不如典型哮喘。诱导痰嗜酸粒细胞较高者发展为典型哮喘的概率更高(证据等级C)。

  FeNO水平与诱导痰嗜酸粒细胞水平具有一定相关性,FeNO增高提示诱导痰嗜酸粒细胞增高,但检测正常不能排除诱导痰嗜酸粒细胞增高。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有着与CVA类似的临床表现和激素治疗反应,临床上须注意鉴别(证据等级C)。支气管结核有时亦可能会误诊为CVA.

   CVA治疗原则与哮喘治疗相同,大多数患者ICS加β2受体激动剂有效,很少需要口服激素治疗,治疗时间在8周以上(证据等级D)。部分患者停药后复发,需长期治疗。LTRA治疗有效(证据等级D)。气道炎症严重的CVA或吸入治疗效果不佳时,可短期使用中小剂量口服激素治疗。
 
   胸闷变异性哮喘(CTVA)
 
  近年来我国专家发现存在以胸闷为惟一症状的不典型哮喘,命名为“胸闷变异性哮喘”(CTVA),这类患者以中青年多见,起病隐匿,胸闷可在活动后诱发,部分患者夜间发作较为频繁,没有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等典型的哮喘表现,肺部听诊没有哮鸣音,具有气道高反应性、可逆性气流受限以及典型哮喘的病理特征,并对ICS或ICS/LABA治疗有效。
 
  围手术期哮喘管理
 
  围手术期是从患者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幵始,到手术治疗至基本康复,约在术前5-7d至术后7-12d。围手术期哮喘管理目标:降低围手术期哮喘急性发作风险,降低麻醉、手术操作气道不良事件风险。
 
  1.术前准备:
 
  完整的术前评估与准备及哮喘的良好控制是保证围手术期安全的关键。评估应包括症状评估及围手术期急性发作风险评估。
   ①对于择期手术,哮喘评估应至少在术前1周进行(证据等级D);
  ②哮喘症状未控制及近期发生过急性发作的哮喘患者,其围手术期发生支气管痉挛的风险增高(证据等级D);
  ③围手术期哮喘患者推荐常规行肺功能检查,尤其对于症状未控制的哮喘患者2014版GINA指南推荐,所有哮喘患者择期手术应在达到良好哮喘控制后进行(证据等级D);
  ④对于急诊手术,则应充分权衡患者可能存在的气道风险与手术必要性。所有哮喘患者,围手术期应规律应用维持药物(证据等级D);⑤静脉激素治疗可能更适合于急诊手术患者(证据等级D)。
 
  2.术中管理:
  神经肌肉阻滞剂是最常见诱发过敏反应的药物(证据等级D),如阿曲库铵、米库溴铵等,均可诱导组胺释放效应,而罗库溴铵适用于哮喘患者快速气管插管(证据等级D)。七氟醚作为吸入性麻醉诱导剂,其耐受性良好且具有支气管舒张作用(证据等级A)。

  3.术后管理:
  术后良好的镇痛、加强呼吸训练、控制胃食管反流等可能有助于减少哮喘急性发作风险(证据等级A)。无创正压通气对于气管拔管后持续气道痉挛的哮喘患者可能获益。
 
  阿司匹林及药物诱发性哮喘
 
  

        应用某药物而引起的哮喘发作,称为药物诱发哮喘(DIA)。常见的药物包括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s),其他药物还有降压药、β受体阻滞剂、抗胆碱药、抗生素和某生物药剂。哮喘患者在服用阿司匹林数分钟或数小时后可诱发哮喘急性发作,这是对以阿司匹林为代表的NSAIDs不耐受现象,称为阿司匹林性哮喘(AIA)。
 
  AIA的典型临床表现:在服用阿司匹林等NSAIDs药物10-120min后出现严重哮喘发作,常伴有发绀、结膜充血、大汗淋漓、端坐呼吸、烦躁不安或伴咳嗽。大多根据服用阿司匹林等环氧酶抑制剂后引起哮喘等急性发作的病史而诊断,阿司匹林激发试验被用于诱导支气管痉挛,必须由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和具备一定抢救条件下进行。预防DIA最有效方法是避免再次应用该药物,对于那些需要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来控制哮喘症状,或常规治疗难以改善鼻部鼻炎和息肉病变,或因其他疾病而需服用阿司匹林的阿司匹林性哮喘患者,可进行脱敏治疗(证据等级B)。控制鼻部疾病、LTRA治疗均有助于阿司匹林性哮喘症状的改善。
 
  妊娠期和月经期哮喘
 
  妊娠期哮喘是指女性怀孕期间出现的哮喘。大约4%-8%孕妇患哮喘,1/3哮喘患者因妊娠而加重,多发生在妊娠第24-36周;妊娠哮喘不仅影响孕妇,还影响胎儿;未控制的妊娠哮喘会导致孕妇发生子痫或妊高症,还可增加围产期病死率、早产率和低体重儿的发生率。
 
  妊娠期哮喘治疗原则与典型哮喘相同,基于妊娠安全性考虑,药物选择要慎重;在妊娠过程中停用ICS可导致哮喘急性发作。LTRA可减少症状,且不增加早产的风险,有文献将其归为B类药。
  妊娠期哮喘的全程化管理可以减少哮喘症状波动或急性发作给孕妇和胎儿带来的负面影响。
  包括:
  ①评估和监测哮喘病情:监测PEF变异率;
  ②控制哮喘加重的因素,避免接触诱发因素;
  ③妊娠哮喘急性发作时,咳嗽、胸闷、气急、喘息或PEF下降20%,胎动减少以及SaO2<90% 时,应立即每20min吸入2-4吸沙丁胺醇,观察1h、无改善需立即就诊;
  ④分娩期和哺乳期如有哮喘急性发作并哮喘症状不稳定且胎儿已成熟,可考虑终止妊娠。哮喘的控制是减少母体和胎儿风险的保证。月经性哮喘是指妇女哮喘发作与其月经周期有关,目前把月经前哮喘和月经期哮喘统称为“月经性哮喘”,与重症哮喘或难治性哮喘相关。
  
  凡在月经前后出现规律性哮喘而且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喘息即可诊断。月经性哮喘治疗处理原则与典型的哮喘类似。月经前易发作的,可在周期性哮喘发作前数天口服预防药物,如酮替芬(2次/d,每次1mg)或孟鲁司特(10mg,1次/d);月经来潮前适时使用黄体酮肌内注射,可防止黄体酮水平的突然下降;酌情使用炔径雄烯唑,对经前期紧张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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