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瘫的康复应与临床治疗同时开始,后期以康复为主。在脊髓损伤后第一天即应开展康复治疗。
1、 急性不稳定期即:卧床期
约在2-4周以内,此期患者脊柱和病情尚不稳定或刚刚稳定。当患者病情稳定后,积极进行床旁康复训练,包括床上肌力加强训练、呼吸功能训练、膀胱功能训练及床上体位变换训练。
2、 急性稳定期即:轮椅期
约在卧床期结束后的4-8周或伤后的2-12周。患者应逐步离床乘轮椅进入PT室或OT室进行评价与训练。
1、 物理治疗及作业治疗:目的是改善全身各个关节活动和残存肌力增强训练,体位转移及理疗。
(1)早期的功能干预:康复应在伤患者入院后尽早介入,保持关节活动度,防止肌肉萎缩,预防关节挛缩和褥疮的发生非常重要。
包括肢体位置的摆放、被动活动关节和肌肉、体位转移训练等。
(2)用起立床站立训练:脊髓损伤患者应尽早用起立床进行站立训练,倾斜的角度每天逐渐增加,以不出现头晕等低血压不适症状为度。
(3)手功能训练:保持适当的ROM对提高手功能重要。尤应注意腕关节、近端指间关节和虎口区。可用夹板来保持这些关节的活动度。四肢瘫患者大部分时间应训练手功能。
(4)日常生活活动的训练:1、四肢瘫 具有不同程度躯干和上肢障碍的四肢瘫患者,训练日常生活活动尤为重要。2、截瘫大多数的截瘫患者可独立完成修饰和个人卫生活动。